聘請女傭步驟:

*有關勞工法例詳情,請參考勞工處網頁及入境處網頁 (僱用外籍家庭傭工實用指南- -外籍家庭傭工及其僱主須知) http://www.labour.gov.hk/public/wcp/EOConciseGuide/index.htm

http://www.immd.gov.hk/index.html

貴客聘請家庭傭工來港工作,雙方需同意以下列條文,而一切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所頒發之僱傭合約 I.D.407 form為準,而僱傭合約大概內容如下:
1. 僱主每月支付女傭之薪金為HK$4,870.00(薪金根據當時政府之頒報為準)。
2. 合約兩年期間,僱主須負責女傭之食宿、醫療、勞保,而女傭每年享有13天勞工假期及7天有薪假期。(*女傭合約生效以到港工作日起計算,首三個月女傭不能享有勞工假期)
3.

若任何一方提出解約,則需要一個月前書面通知或即時賠償予對方一個月薪金。而無論任何一方提出解約或合約完滿時,僱主必須支付女傭返回原居地之機票或行程津貼。